关于递交临床科研和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研究进展年度报告的通知
2019-12-09
各伦理项目负责人:
临床科研和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出具的伦理审查批件有效期为12个月,按委员会规定的跟踪审查频率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批件有效期到期前应提交研究进展年度报告申请延长批件有效期。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2019年1月前取得伦理审查批件的项目负责人在截止日期前递交年度报告进行中期审核,以免影响研究的进行。如批件已失效但项目仍未结题,请暂停研究并及时补交年度报告,审核通过后方可继续开展。
请按要求填写研究进展年度报告(在医院官网-医学伦理的下载专区下载),签字日期留空,并附伦理批件复印件,一式两份于2019年12月20日前交11号楼507室。
逾期未提交申请者,到期批件统一作废,不予后补。继续开展项目需重新递交伦理材料申请上会审批。
联系人:林海锋
联系电话:87334871(外线),8035(内线)
临床科研和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
2019年12月9日
